各班级:
2023-2024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请班长组织班级中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报名。以下是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信息: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1.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包括台、港、澳、侨学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评选名额和奖励金额
奖项 | 金额(元)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1000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500 |
学业进步奖学金 | 500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500 |
志愿服务奖学金 | 500 |
文体优秀奖学金 | 500 |
学术创新奖学金 | 500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500 |
其中,各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请查看附件: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业进步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将在全院范围内统一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有不诚信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
4.社会工作奖学金使用自愿申报、班委工作小组考核、班级范围民主投票决定。2023-2024学年任期满一学年的班委、支部委员方可参评。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参评学年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应全部合格;(参评年度内非校选课程有缺考记录的同学先申报,并在汇总表与总览表中按要求备注)
6.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工时累计达到20小时以上;
7.在参评年度至少参与一次社会实践、学院组织的暑期实习或毕业实习。
8.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参与次数不少于2次(含毕业晚会);
9.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2024年上半年已获本科生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本次优秀学生奖学金;
1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兼得)。
1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本次优秀学生奖学金:
(1)在2023-2024学年受校级或院级纪律处分的;
(2)2023-2024学年所在学生宿舍在学校组织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与卫生检查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宿舍的;
(3)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及第二学期未按时返校注册且未请假或未准假的;
(4)在2023-2024学年存在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
(5)适龄男生在参评年度内未进行兵役登记的。
12.各单项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详见《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023年1月修订)》。
所有参评指标均要求归属于参评年度,即2023.9.10-2024.5.25。凡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除应具备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班级(或专业)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校教务处规定的学习成绩绩点,课程包括海外交流成绩,但不含全校性选修课。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参评的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及以上。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
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
3.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的方可参评。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3.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
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多元志愿服务: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2.专项志愿服务: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3.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
4.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2.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校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2.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
艺术类学生必须在省级正式文艺比赛(不含邀请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全国正式文艺比赛(不含邀请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正式文艺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方可参评。体育特招生必须在校运会破记录或参加省级正式体育比赛(不含邀请赛)获得前3名或参加全国正式体育比赛(不含邀请赛)获得前8名或在国际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方可参评。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加分期间为2023年9月10日-2024年5月25日;
2.出勤和志愿服务截止到2024年5月25日(包括毕业晚会)。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同学需提交的材料
电子版材料:
1. 所申请奖学金项目对应的汇总表(附件2);
2.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2,每一项奖学金都要填写一张申请表);
3. 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3)
4. 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情况总览表(附件3-4);
5. 优秀学生奖学金测评表(附件3-5,仅申报学术创新、文体优秀、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者填此表)
6. 志愿服务工时截图 ,参评年度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七项奖学金都需要提交此项。
7. 2023-2024学年教务系统成绩截图;
8. 校、院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或是学院课程安排的小学期实习、毕业实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9. 出勤证明
10. 兵役登记截图
11. 申请表中获奖的证明
(二)各班级班长需提交的材料
电子版材料:
1. 分别汇总后的各项奖学金的汇总表(附件2,班长整合本班同学提交的表格);
2. 班级民主评议表,包括投票截图(附件3-1)
3. 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3)
4. 汇总后的本班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情况总览表(附件3-4,支书整合本班同学提交的表格);
5. 申报同学上交的其它电子版材料
请各班级班长严格审核申报同学的参评资格与加分明细,并对同学提交的汇总表与总览表进行汇总。
为保证毕业生在离校前能顺利、及时地领到奖学金,各班长务必于5月25日晚上23:00前将材料提交给奖评部负责人,请支书严格审核申报同学的参评资格,最后按规定格式整理电子版材料。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