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班各班级:
厦门大学2023-2024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学院相关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 “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42人、8人、34人和8人,根据班级人数比例具体分配如下:
| 系别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博士 | 会计/财务/管科 | 3 | 1 | 5 | 1 |
| 市场/能源/企管/旅管/财会院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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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会计学 | 4 | 1 | 4 | 1 |
| 会计专硕 | 8 | 1 | 6 | 1 |
| 企业管理系 | 4 | 1 | 3 | 1 |
|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 1 | 2 | 1 | 2 |
| 财务学系 | 2 |
| 2 |
|
| 管理科学系 | 2 |
| 1 |
|
| 财会院 | 2 |
| 1 |
|
| 市场学系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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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政策研究院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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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 | 6 | 1 | 5 | 1 |
| 审计专硕 | 5 | 1 | 4 | 1 |
总计 | 42 | 8 | 34 | 8 |
三、申请条件
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参评学生中属于共青团员的原则上要求青年大学习率不低于90%;
(三)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四)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五)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七)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八)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尊龙新版手机app下载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九)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4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十)参评年度志愿服务统计日期截止至评优通知发布当天。
(十一)考虑到个别班级名额可能存在空缺,因此各班级在推荐人选时,在申请人符合相应奖项条件的前提下,无论班级有无该奖项名额、名额多少,均可推荐,但推荐的时候必须排序。
五、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二)各毕业班级组织班内进行投票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提交至院研究生会组织部初审。经学院公示初评结果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网络申报;
(三)根据评审结果发布拟推荐学生名单,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分别进入“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优秀毕业生申请”应用进行填报,两者分开填写);
(四)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分管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进行审批)。并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学生工作处经过审核,在学生处凯时app官方首页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六)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六、材料提交
此次荣誉称号申请需提交电子版荣誉称号班级推荐统计表(附件4);对于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足1名的班级,在班内推选出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1名候选人后,需针对相应候选人,提交其自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计分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截图,以便学院奖评委员会在评定奖项时作参考;参评优秀毕业生需提交符合评选条件的证明材料。
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5月24日(周五)下午18:00前打包发到院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硕**级**班级2024年毕业个人荣誉称号获奖统计表”。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荣誉称号评选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陈同学:15308423213,或咨询蒋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9270;e-mail:gytw@xmu.edu.cn。
附:学校相关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99471.htm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