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21-2022学年毕业班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1-2022学年内(即2022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 “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30人、6人、24人和6人,根据班级人数比例具体分配如下
| 系别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硕士 | 会计专硕 | 5 | 1 | 4 | 1 |
会计学系 | 4 | 1 | 3 | 1 |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 1 | 1 |
企业管理系 | 3 | 1 | 2 | 1 |
能源政策研究院 | 1 | 1 |
市场学系 | 1 | 1 |
财务学系 | 3 | 1 | 2 | 1 |
审计专硕 | 3 | 2 |
管理科学系 | 1 | 1 | 1 | 1 |
物流专硕 | 3 | 2 |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 1 | 1 |
博士 | 会计/财务/财会院博士 | 2 | 1 | 2 | 1 |
企管/旅游/市场/管科系博士 | 1 | 1 |
能源政策研究院博士 | 1 | 1 |
总计 | 30 | 6 | 24 | 6 |
三、申请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生申请优秀毕业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要求全部合格,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二)硕士研究生
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必须能在2021-2022学年内(即2022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2年9月或者12月毕业的研究生不得参评本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可参加2022年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但可参加本次“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评选均通过系统进行。
(二)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四)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2021-2022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六)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七)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尊龙新版手机app下载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八)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2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九)参评年度志愿服务统计日期以通知发布当天截止。
(十)考虑到有班级名额可能存在用不完的情况,因此班级在推荐名额的时候,在申请人符合相应奖项条件的前提下,无论班级有无该奖项名额、名额多少,均可推荐,但推荐的时候必须排序。
五、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二)各毕业班级组织班内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提交至院组织部。经学院公示初评结果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网络申报;
(三)根据评审结果发布拟推荐学生名单,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在学生工作系统()进行网络申报
(“毕业生荣誉称号”:
“优秀毕业生”:两者分开填写申报);
(四)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分管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平台进行审批)。并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学生工作处经过审核,在学生处凯时app官方首页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六)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六、材料提交
此次荣誉称号申请只需提交电子版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三)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电子版材料于2022年6月3日(周五)下午18:00前打包发到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硕**级**班级2022年毕业个人荣誉称号获奖统计表”。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荣誉称号评选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胡同学:18637391497,或咨询邵老师,联系电话:2180153,e-mail: shaokangyi@xmu.edu.cn 。
附:学校相关通知: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