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2〕5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情况,现将我院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均可参评,2021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1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和2021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0-2021学年,即2020年9月-2021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全校范围本科生40名,每名6000元。管理学院本科生推荐名额9名。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1)、《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推荐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标准请按附件3中《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社会活动分加分办法已摘录,见附件4;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级需将个人申请表(每生两个表,电子版附件1及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成绩单(纸质版)于2022年6月3日20:00前报送至团总支奖评部相关负责人。
电子版材料:请参照附件6、7填写整理
1.附件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2.附件2-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3.附件5-厦门大学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由团支书按班级汇总)
4.相关加分证明材料
纸质版材料:
1.成绩单一份(纸质版),可在颂恩楼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
请各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