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2〕5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厦门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情况,现将我院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1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1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和2021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0-2021学年,即2020年9月-2021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全校硕士研究生共16名,每名8000元;博士研究生共3名,每名10000元。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注 :全校差额评选)。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计分标准
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执行,内容已摘录,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与附件4。
六、材料报送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各班级需将个人申请表(每生两个表,附件2,及附件3)、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2.提交要求:电子版请于2022年6月4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至学院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硕**级**班级2022年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纸质版请于2022年6月6日12:00-12:15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嘉庚一二楼沙发处。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奖学金参评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胡同学:18637391497,或咨询邵老师,联系电话:2180153,e-mail: shaokangyi@xmu.edu.cn 。
学校通知链接: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