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
2.差异性原则。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3.救急优先原则。
二、申请流程
1. 请有意向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填写问卷星表格(链接已发至各班班长),由学院初审。(截至11月22日)
2. 经学院初审公示学生名单后,学生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截至11月27日)
3. 通过初审学生,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材料、感谢信等),提交至学生助理处(17360485079,微信同号);需提交电子材料的,由班长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2804544771@qq.com)。(截至11月27日)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截止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60/26111.htm。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