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学院2023年本科生“协力星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鼓励厦门大学各系学生刻苦学习,日后成为报效国家的优秀人才,广西桂元投资有限公司及广西协力扶助基金会在厦门大学设立“协力星火奖助学基金”。根据《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结合设奖方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科生协力星火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本科生协力星火奖学名额及金额:
管理学院本科生名额及金额如下:
评奖对象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管理学院各系全日制在读二至四年级本科生 | 2020级一名 2021级一名 共计两名 | 每人5000元 |
二、参评条件
(一)申请“协力星火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锐意进取,集体荣誉感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前三学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 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参评前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实习活动,且在参评前三学期至少要参加一次校、院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或是学院课程安排的小学期实习、毕业实习,须提供相关证明;
6.参评年度(前三学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其中,二年级同学参加集体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三、四年级同学不少于2次;
7.符合上述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评选:
(1)参评年度在“互联网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
(2)参评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且项目获得国家级立项;
(3)参评年度在“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公益创业赛”中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本次协力星火奖学金:
1.在参评年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内受校级或院级纪律处分的同学;
2.在参评年度内,所在学生宿舍在学校组织的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宿舍的同学;
3.在参评年度内未按时返校注册且未请假或未准假的同学;
4.在参评年度内存在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同学;
5.到达服兵役年龄但未进行兵役登记的男性同学;
6. 获得过2022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2年中骏奖学金、2022年许华芳奖学金、2022年港澳及华侨奖学金、2023年校庆奖学金、2023年杉林奖学金、2023年光源资本奖学金的同学。
三、评定办法
评定内容由参评年度的综合素质考核量化评定分数组成,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审程序
参评学生如实提交电子版《协力星火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截图,由奖评部汇总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名单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初选名单在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并报送设奖方。
五、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
1.协力星火奖学金申请表;
2.申请人成绩截图(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3.申请人志愿工时截图(以志愿汇上的工时为准);
4.出勤证明(可使用奖评部查询系统上显示的出勤次数截图)
5.校、院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或是学院课程安排的小学期实习、毕业实习相关证明(电子版);
6.民主评议截图(投票截图等)及《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版);
7.协力星火奖学金汇总表
材料提交截至时间:2023年4月23日22:00前
六、相关说明
在评审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管理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