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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学院2023年实践学分申请的通知

编辑者:王坤 | 发布时间:2023-06-30


现将管理学院2023年实践学分(0.5)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培养方案中有实践学分要求的研究生。

二、实践内容

1.社会调研、田野调查(包括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围绕特定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实地展开调查研究并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科学分析方法剖析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探寻解决的办法和途径。

2.创新实践:参与国家、省市或学校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学业竞赛、行业竞赛等活动。

3.挂职锻炼:到地方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开展工作实践。

4.企业(基地)实训实践:到企事业单位或实践基地开展实训实践活动,协助实践单位解决科研、生产中的一些科学技术或管理问题。

5.科技与文化服务:结合所学知识开展科技服务与咨询、科技成果推广、文化艺术交流与宣传等活动。

6.志愿服务:参加支教、社区服务、大型赛会等校内外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7.劳动实践: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等劳动教育活动。

8.其他形式的实践活动:具体内容参见学校夏季学期和寒暑假实践活动的有关通知,以及各学院(研究院)对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证明文件,如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实践证明、学业竞赛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实习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等;

2.《厦门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活动报告表》,要求个人实践小结不少于1500字;

3. 组队实践的研究生需另行提交由团队成员共同完成的《厦门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要求不少于3000字;

4.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提交)。

四、申请学分流程

实践学分1年申请1次,申请时间为每年7月份。

各班需在7月15日前汇总材料,统一提交至团总支实践部邮箱gyyjstzz@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管理学院硕士/博士-20xx级xx专业-实践学分申请”。相关材料由团总支实践部初审后统一提交至教学秘书处申请实践学分。

五、考核要求

1.实践活动考核方式为考查,成绩登记为“合格、不合格”。实践活动时间在2周及以上且考核合格者,或者志愿服务活动时长累计达40小时者(以厦门大学学生志愿服务管理系统认定的时长为准),可获得相应学分。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践成绩为不合格:

(1)实践工作不认真负责,未完成项目预期任务且无充分理由者;

(2)未按要求提交实践总结、实践报告或总结报告不认真者;

(3)违反学校或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

(4)其他不符合实践要求者。

3.考核“不合格”的必修研究生,须重新安排实践,再次“不合格”者,按必修课不及格处理。考核“不合格”的选修研究生,成绩不记入系统,也不要求重修。

六、免修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修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有一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阶段曾参加过实践活动且已获得学分的博士生;担任一学期(含)以上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在校期间按有关规定创业的研究生;协助指导本科生实习实训2周及以上的研究生。


附件:

1. 厦门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管理办法

2. 厦门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活动报告表

3. 2023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

4. 厦门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模板


管理学院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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