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级: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
2.差异性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申请流程
1. 请有意向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填写问卷星表格(链接已发至各班班长),由学院初审。(截至11月20日下午17:30之前)
2. 经学院初审公示学生名单后,学生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截至11月27日下午17:30之前)
3. 通过初审公示的学生,需根据相关助学金项目提交纸质材料(申请材料、感谢信等),提交至学生助理处(15979343670,微信同号);需提交电子材料的,由班长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2867130645@qq.com)。(截至11月27日下午17:30之前)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截止时间提交材料。
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60/33291.htm。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