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016年12月修订)
一、总则
为做好洪涝、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厦门大学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制订本预案。
防洪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暴雨、洪水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院防洪防台风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分管行政、人事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组组长
成 员:党委书记,分管行政、人事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组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it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兼任。
全院各单位主要领导为防汛责任人,并确定第一和第二防汛责任人(a、b角)。两位责任人在防抗灾害期间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角)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组织学院的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
2.组建学院常备抢险救灾志愿者队伍。
3.根据学校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制订学院的应急预案。
4.在学校指导下,在师生中开展防洪防台风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学院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认真做好学院所属区域的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
5.及时向学校报告受灾情况。
三、预防预警
1.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报信息,掌握台风、暴雨发展动态,加强与学校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的信息共享和沟通联动。
2.定期检查学院楼幢(包括嘉庚一、嘉庚二教学办公楼、群贤二案例室等)、学院学生宿舍、值班室等重点部位(以下简称各重点部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及时处理。
3.定期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大型活动、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落实防洪防台风工作各项措施。
4.加强防洪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对新进教职员工、新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洪防台风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四、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按台风影响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根据台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台风应急期间,防御暴雨洪水的措施参照本预案第五条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执行,或同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未来可能影响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
转发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妥善安排值班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48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
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岗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必要时,实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院各单位防汛责任人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工作的准备。
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防台风准备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各重点部位,及时消除隐患。学院于每日20时前将当日防洪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校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
(三)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48~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
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领导在岗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学院各单位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重点部位的防台风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必要时,根据学校安排,召开全院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四)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
召开全院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学院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学院主要领导和各单位防汛责任人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对外出家中无人的教职工和特困、空巢离退休教职工做好预警提醒工作。分管院领导带队巡查各重点部位,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
必要时,根据学校通知,停止校内集体活动、停止上课,除学院值班人员外其余教职工停止上班。转移危险地段师生员工,保障受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应。根据学校部署向全院通报抗击台风工作进展情况。
五、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一)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预报部门发布暴雨警报、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
转发气象部门的暴雨警报,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暴雨洪水准备工作。学院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了解掌握下水道、落水管、排洪沟等运行情况并确保排水排洪通畅。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
(二)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
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学院领导实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院各单位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排查各重点部位,及时消除隐患。
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带队对防暴雨洪水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召开全院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报、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
进行防御暴雨洪水总动员。必要时,召开全院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御暴雨洪水进行动员部署。
全院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学院主要领导和学院各单位防汛责任人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对外出家中无人的教职工和特困、空巢离退休教职工做好预警提醒工作。各紧急抢险队成员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排除各种险情。巡查各重点部位,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分管院领导带队对防御暴雨洪水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必要时,转移危险地段师生员工,保障受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应。根据学校通知,全院停课,情况严重时,除学院值班人员外,全院停止上班,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学校部署向全院通报防暴雨工作进展情况。
六、善后与恢复
当厦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警报解除报告、厦门市防汛办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结束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时,结束应急响应措施,转入善后与恢复工作。
如遇人员伤亡,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医疗、救助、善后工作。停止台风、暴雨应急响应期间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台风过境、暴雨结束后的24小时内调查、统计全院受灾情况,向学校报送全院抗击台风、暴雨工作进展及灾害损失情况。必要时,每天召开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例会,通报当日情况,部署第二天救灾工作。
七、附则
学院建立健全防洪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采购、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器械、物资及应急设备。在学院年度预算中划拨专项经费,保证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28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