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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教室及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6-03-22

为规范学院教室及会议室的管理,提高教室及会议室的使用效率,为学院师生提供合理、有序、便捷的借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室及会议室用途

学院教室及会议室主要用于本院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教学科研及召开相关会议等活动。

二、教室及会议室借用原则

1、学院不设专用教室。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个别部门对于个别教室可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使用权。

2、所有教室及会议室的使用均需办理借用手续,禁止未办理借用手续私自使用或占用教室及会议室。

3、学院客服中心负责学院教室及会议室的借用及管理。

4、排课使用教室遵循的优先顺序为:本科生、博士生、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edp、研究生课程班等。

5、临时借用遵循先借先用原则。

三、教室借用申请程序

1、学期末排课:由教学科研办公室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开课安排和要求,优先安排;后由各系(中心)按排课顺序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edp及研究生课程班等课程。

2、临时借用教室及会议室申请:

1)本院教职工可填写教室及会议室借用单直接申请;

2)本院本科生:填写教室及会议室借用单并由本系本科教学秘书或辅导员签字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

3)本院研究生:填写教室及会议室借用单并由本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或辅导员签字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

4)其它人员:填写教室及会议室借用单并由院领导签字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学院教室及会议室主要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及召开相关会议等活动,其它事由的教室及会议室借用需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2、原则上需至少提前半天办理借用手续;

3、教室及会议室借出后如不需使用,需提前办理退用手续,对于浪费教室及会议室资源的行为,一经发现,学院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4、 遇答辩、复试集中教学活动,由客服中心负责教室的协调。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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