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加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参加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china-canada scholars’ exchange program)赴加拿大有关高校研修,我校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应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至派出(一般为2016年12月底前)时具备学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二)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如入选本项目,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
(三)符合csc规定的申报条件:
1.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条件,详见:
2.符合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规定的条件,详见《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
二、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择优推荐合适人选,各单位可推荐1位候选人,如人选特别优秀,则可适当增加,如单位推荐超过1位候选人,须对候选人进行排序。各单位于2016年6月3日之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1.《出国留学候选人一览表》(excel版和pdf扫描件);
2.《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word版和pdf扫描件);
3.语言水平证明(pdf扫描件);
4.外方正式邀请信。
csc对外语和邀请信的具体要求详见《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附件1《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二)网上申报:经学校遴选确定推荐的候选人,按项目要求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人 事 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