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sc”)有关通知,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资助学科领域详见下表,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介绍。
研修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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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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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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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艺术、文学、法律、经济、科技及自然科学专业(医学除外),优先录取科技及自然科学专业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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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地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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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地亚语、欧洲研究、政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等克方优势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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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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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语、医学、法律、生物、经济、机械工程等理工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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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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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语、俄语、区域问题研究、数学、艺术、经济、计算机、信息、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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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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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语、俄语、建筑、电气工程、计算机、电子与信息、国别与区域研究(巴尔干地区研究)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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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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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语、农业、建筑、城市规划与设计、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材料、采矿、园林设计、化学、数学、经济学、英语教学法、船舶工业、造船业、管理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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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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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语言与文学、数学、计算机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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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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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语、机械、电气、医学、生物学、建筑学、艺术、教育学等捷克具有优势的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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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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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语言文化、波罗的海研究及立方优势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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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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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语或东南亚研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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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只能选择其一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介绍(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三、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1.申请人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查阅)》(详见附件2),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选择自助平台),选择相应的奖学金项目,填写申报信息,上传附件材料。
以下两种登录方式均可: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校外ip应先连接vpn,详见:
2.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内容包含申请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申请人的使用计划等方面内容。
人事秘书和单位领导查阅《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所在单位查阅)》(详见附件3),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自助平台)进行审核和审批,于2017年2月27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交至人事处,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请。请各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
(二)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报和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1.为避免网上报名高峰期出现系统拥堵情况,申请人在项目申报开放前,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要求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注:此前申请过国家公派项目的人员,应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
2.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补充有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报名。为避免反复提回修改错过网上申报时限,请申请人务必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将网报申请表和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单位人事秘书邮箱,经申请人签字的网报申请表、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和对外联系纸质材料(根据各项目具体要求准备)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各项目时间要求如下:
克罗地亚项目:2017年3月1日之前
意大利、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塞尔维亚、波兰、罗马尼亚、捷克、立陶宛项目: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
泰国项目:2017年3月20至3月25日
3.所在单位在上述时限后2天之内审核申请人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将单位推荐意见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纸质)和对外联系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网报申请表pdf电子版、网报附件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
(三)审批报出
人事处在csc各项目规定的时限之内,将学校推荐公函和经学校同意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csc。
五、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入选者应在项目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出国期间应按照所在单位审批通过的研修计划开展研修,每3个月向使馆和所在单位报送阶段性汇报;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人事处凯时app官方首页主页国内外研修专栏(校内手续):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审核留学人员阶段性汇报,做好过程管理工作;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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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人事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