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7〕10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身心健康,且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和《2017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详见附件2)。
(二)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1.在职专任教师,派出时应具备学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对已与学校签署协议出国作博士后的在职专任教师,无工作年限要求。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2.教育外事干部或教育系统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
二、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系统申报说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和单位领导查阅使用指南(详见附件3和附件4)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以下两种登录方式均可: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校外ip应先连接vpn,详见: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申报
(1)登录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在线填写,按照《关于准备2017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选派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附件5)准备申请材料(材料应按照说明顺序排列),将申请材料纸质打印一份本人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并将申请材料pdf扫描件上传学校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2)登录学校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选择自助平台),点击“自助服务-业务申请-教职工自助申请-研修项目申请”,进入申请流程后,点击“新增”,选择本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上传申请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和推荐
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被推荐人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身心健康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人选符合要求,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
所在单位于2017年5月3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学校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交至人事处,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请。请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同时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1)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1份)
按附件5顺序排列,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骑缝章。
(2)《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详见附件6)
本表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请按本通知附件填写,勿使用福建省系统生成的表格,所在单位应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填写意见并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有关处室意见暂不填写。
四、派出管理
(一)根据福建省有关规定,本项目出国留学资格自公布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有效,一律不得延期出国和更改留学国别。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
(二)入选者应在项目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出国前应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出国期间应按照所在单位审批通过的研修计划开展研修,每3个月向使馆和所在单位报送阶段性汇报;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
1.人事处凯时app官方首页主页国内外研修专栏: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出境办理指南》: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督促并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审核留学人员阶段性汇报,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的管理责任;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人事处。
欢迎申请人扫码加入项目申请咨询qq群(群号:318061135请在验证信息中注明“所在单位姓名”)。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人事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