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7〕8号)文件精神,教育部每年选派高等学校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赴国内重点高等学校进行研修。我校作为接受高校,应按照要求报送接受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
1.接受学科: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2.接受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为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1.接受学科:博士点学科。
2.接受导师:在职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具备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格的导师均可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去年已申报接受计划的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在《2017年接受计划汇总表》(附件1)的基础上修改;去年未申报接受计划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变动情况请用红色字体标出,并在备注栏说明。
2.请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将2018年接受计划的电子版。逾期视为无反馈意见。
三、注意事项
1.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于2005年12月和2011年3月两次更新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确定的一级、二级学科(附件2)。学科专业顺序按学科专业代码从小号到大号编排。
2.学科类型填写例:国家重点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如有变化的,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3.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课题名称如有多个,请用①②……标明,中间不需标点符号。
4.项目类型分为青年骨干项目和一般访学项目两种,青年骨干项目请在导师的姓名后加*号。
附件:1.2017年接受计划汇总表
2.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附件.rar
人事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