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由学校按月发放退休金的退休人员(“5.12”退休干部将根据文件另行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待遇。
二、待遇发放
2017年1~10月补款已于2017年10月30日发放到相关人员的工资卡上且2017年11月起将按新的标准发放退休待遇。
请各单位及时告知本单位的退休人员。
人事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