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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7-10-26

关于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6     文章出处: 人事处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7176号,见附件1),现将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分为国家级项目和高校重点项目两类,各项目标准、条件以《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年版,见附件2)为准。

(一)国家级项目

本次申报的国家级项目包括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1. 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

须为高校本部二级学院;具备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条件;成建制引进外国专家担任院长,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组建外国专家团队,与中方团队合作,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院长应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有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或学院管理层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较高的影响力且对华友好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全职担任;任期不少于3年。

2.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

支持高校引进专业领域在先进装备制造、集成电路、新材料、大数据等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领域的尖端外国人才。每年在华工作1个月以上。

3. “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籍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外国专家团队来华开展人文交流、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国别政策研究等,以及组织外国专家团队开展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法律政策、人文历史、语言研究、外交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工作。重点支持在高校开展长期工作外国专家,原则上每人不少于1个月。外国专家年龄要求为65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70岁。主要支持团队项目(5人以上)申报。

4.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国家经济的科学家、科技、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在华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申请本项目需提供的《高端外专项目申报人选工作意向书》详见附件3

(二)高校重点项目

本次申报的高校重点项目包括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等项目。

1. 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资助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国籍,近一年内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能够保证在华连续两年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2. 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邀请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沃尔夫奖等国际著名科技奖项获得者来华开展讲座、讲学、合作科研等活动。

3. “海外名师”项目

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学者。须联合至少1所非部属高校共同实施项目,项目限聘1名专家或学者,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联合实施学校每年工作不少于10天。《联合实施项目院校确认函》模板详见附件4

4. 学校特色聘专项目

本项目支持高校在全学科门类聘请外国人才开展合作科研、讲座讲学等活动。我校在“学校特色聘专项目”框架下,增设如下分项,支持各学院邀请外国文教专家来校开展合作科研、讲座讲学等活动:

1)知名学者来访计划:支持邀请杰出访问教授、讲座教授或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者来校从事科研合作。

2)南强讲坛计划:支持邀请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者及国际知名企业家来我校开设讲座。

3)海外名师授课计划:支持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者来我校开设本科生、研究生专业课程,需授课不少于1学分20课时。

4)访问学者计划:支持邀请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者来校从事3个月以上科研学术交流及教学活动。

5)国际会议支持计划:支持由我校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会议邀请国外知名学者来校参会并开展学术交流。

6)海外青年教师引进计划:聘任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2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除上述计划,各学院(研究院)如有其他特色内容,可自行申报其他重点引智项目。

二、资助政策

(一)国家级项目和除“学校特色聘专项目”以外的高校重点项目

资助政策详见《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年版)。指南中未明确项目资助额度的,以国家外专局的批复为准。

(二)学校特色聘专项目

学校重点聘专项目可按以下标准申报项目预算,具体资助额度以学校的批复为准。

1.知名学者来访计划、南强讲坛计划、海外名师授课计划、访问学者计划、海外青年教师引进计划

1)国外院士、诺奖获得者:按8万元/月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专家与学院、学校签定合同,薪酬根据专家实际来校履职时间发放。

国外教授、副教授:按3万元/月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月(60天),根据专家实际来校履职时间、以“专家补贴”形式发放(不超过1000/天)。入选专家已聘为学校讲座教授的,来校履职时间(即资助期限)根据《厦门大学非全职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2)资助入选专家从原单位来校履职产生的往返国际旅费(不超过2次,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火车软席,国外院士可乘坐公务舱)。

3)参考国家外专局《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办法》的住宿费标准(700/天)补贴入选专家宾馆住宿费,补贴期限不超过60天。入选专家已聘为学校讲座教授的,也可申请免费入住学校专家公寓(不能同时享受住宿补贴)。

2.国际会议支持计划

参照国家《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办法》的专家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天)及住宿费标准(700/天)给予资助。

(三)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入选者中已受聘我校相应职务的,其工薪(或称工作津贴、薪酬等)、住宿等项目待遇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处理。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根据国家外专局要求,上述各项目(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除外)的申请和入选后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均通过“厦门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http://121.192.191.64/)报送,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5

1.该系统为中文操作界面,请各项目负责人注册账号(“申报教师”类),登录后点击“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项目申请”进行填报。请于113日前在系统中正式提交项目申请。

2.请各学院外专项目管理人员注册一个学院管理账号(建议使用学院公共邮箱注册,先注册为“申报教师”类),注册后联系人事处将账号类型修改为“学院管理员”。学院应于118日前审核本院的项目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推荐的,通过“学院管理员”账号将项目申请提交至学校。

(二)报送正式申请材料

1.请各项目负责人113日前点击“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项目查询下载报表”,下载《**项目申请书》并在申请书末尾空白处签字,附上“厦门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项目申请界面“相关附件材料”栏所列的附件材料(未列附件材料要求的,也应提供专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学院审核。

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申报所需材料详询人事处。

2.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118日前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原件由各单位统一留存。请按时报送,逾期不候。

1)《**项目申请书》(请确保与系统上的申请信息完全一致)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2018年度引智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需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人事处审核、汇总材料,报学校审批后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

联系人:余晓芳,联系电话:0592-2181582

  

附件:正式通知附件.rar

1. 关于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2.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版)

3. 高端外专项目申报人选工作意向书

4. 联合实施项目院校确认函

5. 高校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使用手册

6.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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