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开展厦门市首批杰出青年人才暨第三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厦委人才办[2017]5号),现就做好2017年度厦门市首批杰出青年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引进或意向引进到厦门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企业4倍,事业单位2.5倍),并符合《厦门市首批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之一(详见附件1)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办法
首批杰出青年人才通过认定方式评选。申报工作具体按下列程序执行: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厦门市引进杰出青年人才申报表》(详见附件2)。
2.申报人向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学院(研究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后,于7月17日前报人事处人才办。
3.人事处对申报对象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符合认定标准的予以审核通过,并将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厦门市引进杰出青年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2)
2. 相关证明材料(需审核并盖章,纸质版,详见附件3)
3.《厦门市杰出青年人才申报认定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4)
4.《考核情况表》(附件5)
请于7月17日前提交以上材料至人事处人才办,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
联系人:蓝亦芃、叶丛葵,联系电话:0592-2182259
附件:
附件1:厦门市首批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docx
附件2:厦门市引进杰出青年人才申报表.xlsx
附件3:厦门市首批杰出青年人才暨第三批青年创新人才证明材料清单.docx
附件4:厦门市杰出青年人才申报认定人选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5:项目推荐人选考察表.xlsx
人事处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