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22号)文件要求,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和执行有关职称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并任职2年及以上的人员,或副高级职称并任职5年及以上的人员;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担任本专业(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二、推荐要求
1.各单位要按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等3个评委库分别推荐,把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各学科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其中教育管理评委库专家负责行政系列人员职称评审,原则上仅限教育研究院推荐。
2.注重推荐入库委员学科、专业、年龄等结构比例,45岁左右的中青年委员应占1/3以上。
3.教师、教育管理系列推荐正高级职称,教师系列同一专业推荐人数全校不超过5人,教育管理系列推荐人数全校不超过10人;实验系列推荐副高级以上职称,推荐人数全校不超过20人。
三、推荐办法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6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职称科,电子版发送至:
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请单位认真审核推荐表上所填写的专家个人信息,确保无误后,在其中一份上加盖单位公章,另一份不盖章;
2.《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需单位分管领导和党委领导签字,盖单位和党委公章),推荐人选多于1人的,请单位予以排序。
联系人:余晓芳 电话:2181582
附件1: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2:福建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