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审核,拟认定2021届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抵校选学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8日至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教学工作办公室(本科)反映。电话2186009,邮箱:linaz@xmu.edu.cn,名单如下见附件。
管理学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