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担负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一流新闻宣传工作支撑一流商学院建设,经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每年表彰若干名在学院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设置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宣传工作积极分子和宣传工作突出贡献奖三个专项表彰。根据《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宣传工作相关奖项评选实施细则》,现将申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宣传工作先进者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含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各系、中心、研究院及行政部门工作,为学院宣传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教职工。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新闻敏感度。在宣传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
2.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向学院报送反映本单位工作成效的新闻稿件。
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年度在校级及以上媒体以第一作者身份署名发表至少3次新闻报道(同一事迹或事件以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下同)。
2.本年度以第一作者身份署名向学院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投稿被采纳发表至少10次。
3.本年度牵头完成学院中英文版宣传资料、视频,以及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的重大改版等专项任务或在其中起重要作用。
4.教师积极参与学者观点或专业科普类栏目,至少3次提供本人篇幅适中的图文或短视频,并于学院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
(二)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含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就读、从事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或在新闻宣传类赛事中获奖、作出积极贡献的学生。
1. 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
2.在宣传工作中表现优异,能够承担宣传骨干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提升宣传效果。
3.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从事院级新闻宣传平台的文字、摄影、策划、编辑、剪辑等工作,在院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有署名发表的作品至少10次。
(三)宣传工作突出贡献奖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或“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申报条件、为学院宣传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师生。
1.积极凝练和报道彰显管院引领力、具有管院辨识度、充满管院正能量的亮点特色,及时宣传学院各领域改革发展成就,充分展示学院品牌和形象。
2.在国家及省市主流媒体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央广网、国际在线、中新网、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九家官方新闻网/新媒体平台(其他新闻网不列入报送范围)以第一作者身份署名发表至少3次新闻报道。
二、申报方式
1. 申报阶段: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学生填写本通知附件《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宣传工作相关奖项报名表》,并于2024年12月31日17:00前以“姓名 2024年宣传工作奖项申报”命名发送至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邮箱:glxydw@xmu.edu.cn。
2. 选树阶段:报名初审后,经学院党委组织宣传工作相关奖项评选小组共同研究,经公示后评选出若干名“宣传工作突出贡献奖”“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及“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3. 表彰奖励:举办管理学院宣传工作会议,发放相关荣誉和奖励。
附件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新闻宣传工作相关奖项报名表
附件2: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新闻宣传工作相关奖项汇总表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