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教育部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研究生奖学金、台湾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凯时app官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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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教育部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研究生奖学金、台湾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吴荣梅 | 发布时间:2022-10-07

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2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 港澳及华侨学生: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博士生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 台湾学生: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博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三、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申报名额分配

研究生: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学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由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6〕40号)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4。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级需统一将个人申请表(附件5,含教育部和厦门大学两类表)、学生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210102100-2130报送至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奖评部。同时,请将个人申请表(附件5、附件6)、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和计分统计表(附件8)以班级为单位202210101800前电子版发至奖评部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班级2022年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会奖评部陈同学:18060990729。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八、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学校相关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24871.htm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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