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关于2022下半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凯时app官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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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关于2022下半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编辑者:吴荣梅 | 发布时间:2022-09-19

各班级:

 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2下半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启动。其中,国家奖学金具体名额如下:博士生名额5名,学术型硕士名额为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名额为7,奖励金额为:博士研究生30000/名,硕士研究生20000/;校级奖学金具体名额如下(不区分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华为奖学金1名,金额为8000/名,宏信奖学金3名,金额为10000/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1名,金额视评审结果而定(校内获奖金额为10000元,国内获奖金额为20000元),港澳台宝钢奖学金1名,金额为10000/名。

一、申请办法

1.本次根据《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具体实施。

2.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参照附加6,递交相关材料。

二、相关说明

1.根据学校规定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我院可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2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3.申请“宏信奖学金”的同学前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出具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申请宝钢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可以与本次校级奖学金同时申请,但是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6.各班要确保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7.申请学生务必确保提交的纸质版材料需要与电子版材料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况,导致的后果需自行负责。

8.各班推荐的结果需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三、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 号)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20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5.《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6.厦门大学宏信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9月修订)

7.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9月修订)

8.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9月修订)

9.《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26月修订)(管理学院(财会院)所有研究生适用)

四、材料提交:

申请学生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6)。特别提醒:每个同学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打包在以该本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内。

五、截止时间:

国家奖学金:

1.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电子版材料于2022103日(周)下午1800前打包发到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班级2022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涉及到评奖所需的证明、成果等均需申请截止时间为止,否则为无效。

2.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班级负责人收集检查后,于2022103日(周)晚2100-21:30将本班纸质材料统一交到海韵8号楼鹭银海超市门口(古茗出口)。届时会有组织部同学收取。

校级奖学金:

1.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电子版材料于2022922日(周)下午1800前打包发到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班级2022年校级奖学金”申请”;涉及到评奖所需的证明、成果等均需申请截止时间为止,否则为无效。

2.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班级负责人收集检查后,于2022922日(周)晚2100-21:30将本班纸质材料统一交到海韵8号楼鹭银海超市门口(古茗出口)。届时会组织部同学收取。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奖学金参评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奖评部同学:18060990729


学校相关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4491.htm

管理学院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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