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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赴港澳校内审批手续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6-06-22

因公赴港澳校内审批手续方案

 

根据我校台港澳办最新通知,为简化因公赴港澳校内审批流程,我校教职工、学生因公赴港澳校内审批手续将改由oa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批。

 

一、须知

 

教职工

除涉及到外籍(台港澳籍)教职工出访、公派留学、长期研修项目或出访时间大于28天或非在编职工出访外,其他公费赴港澳的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赴港澳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因私证件赴港澳执行公务。

 

重要提醒:oa报批手续须至少提前1个月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不予受理。

 

学生

 

学生无《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须自行办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出访。

 

重要提醒:oa报批手续须至少提前3个星期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出访前校内审批手续流程

 

教职工

 

教职工因公赴港澳将由申请人自行在新的oa系统提交申请,在提交申请前需发送填写完整的电子版《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 (经费来源请填写名称及卡号) 正式邀请函(需邀请方签字或签章) 已签字的《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责任承诺书》至外事秘书(glwszl@xmu.edu.cn)签章并在嘉一3楼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待公示完成后,外事秘书将盖章版《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等发给申请人以便oa提交申请。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厦门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用户手册》(见附件)

 

(一)申请人准备报批材料,并以邮件形式提交给外事秘书

1.   《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

2.   邀请函

3.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责任承诺书》

4.   《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当日航班查询情况截图等)

5.   《住宿超标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邀请方官方指定酒店时的正式通告等)

6.   《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请假申请表》

7.   《教职工持因私护照出访说明》

 

注:1.报批材料123项为必交项,承诺书请亲笔签名;4567项则视实际情况提交。

2.相关表格见附件。

 

(二)学院外事秘书审核材料

1.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报批材料

2.   对申请人的出访情况进行事前公示(5个工作日)

3.   公示完成后发邮件通知申请人oa提交赴港澳申请

4.   经学院外事秘书,将oa转给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

 

(三)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

1.行政领导审批以下内容,并签署意见:

1)经费来源

2)学术假情况/处级干部请假情况

3)是否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

4)住宿是否超标

 

2. 党委/党总支审批以下内容,并签署意见:

1)政审情况

2)公示情况

 

(四)台港澳办经办人审核

厦门大学台港澳办公室经办人:阮艺莉

office :厦门大学颂恩楼806

tel 0592-2181723

fax 0592-2180240

e-mail ylruan@xmu.edu.cn

 

(五)台港澳办负责人审批

 

()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批

 

附件(教职工):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8/0606/20180606030046667.rar
 
 

 

学生

(一)申请人准备报批材料,并以邮件形式提交给外事秘书

1. oa请示正文

2.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

3. 邀请函

4. 出国(境)日程安排

5. 《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

6. 《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当日航班查询情况截图等)

7. 《住宿超标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邀请方官方指定酒店时的正式通告等)

 

注:

1.《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请打印,经费一栏请相关经费负责人签字、承诺书请亲笔签名,完成后扫描成pdf文件。

2.报批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合成为1pdf,其中12345项为必交项,67项则视实际情况提交,同时发送word版本材料给外事秘书。

3.相关表格见附件。

 

(二)学院外事秘书审核材料,oa报批

1.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报批材料

2. 对申请人的出访情况进行事前公示(5个工作日)

3. oa拟文正式申报,附上报批材料pdf文档

4. 经学院oa秘书,将oa转给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

 

(三)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

1.行政领导审批以下内容,并签署意见:

1)经费来源

2)是否经导师同意

3)是否经学生处/研究生院同意

4)是否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

5)住宿是否超标

 

2. 党委/党总支审批以下内容,并签署意见:

1)政审情况

2)公示情况

 

(四)台港澳办经办人审核

厦门大学台港澳办公室经办人:阮艺莉

office :厦门大学颂恩楼806

tel 0592-2181723

fax 0592-2180240

e-mail ylruan@xmu.edu.cn

 

(五)台港澳办负责人审批

 

()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批

 

附件(学生):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8/0606/20180606030101111.rar
 

 

 

 

出访前校内审批手续完成!

各位老师、同学如对方案有疑问,欢迎咨询!

联系人:刘银燕

电话:2185020

邮箱:

地址:保欣丽英楼嘉庚一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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