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申请培训手册”。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信息系统撰写,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
4、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集中受理新增项目类型)等。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5、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6、基金委在“指南”中要求,“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请有意向申请2016年自然科学基金的博士后与导师、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商议,并确定由于基金立项后产生的博士后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由哪一方支出,由支出方在表格中明确承诺后,学校方能开具依托单位承诺函;
7、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基金委允许各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我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17:30。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两份材料要求完全一致)提交至各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二、特别说明
1、科技处提供“2016申请工作会议资料”、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批表》、《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协议书》等供申请人参考,以上材料均可于2016年1月13日后在我处凯时app官方首页主页中下载;
2、自2013年起,我校需接收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的基金申请,因此请申请人和所在学院严格遵守申报的时间节点,科技处也将在翔安校区进行集中受理和审查,具体时间节点请见附件“厦门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
3、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详细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经科研秘书初审、科技处复核、合作单位签署协议一式四份(科技处留底一份);
4、经科技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科技处将通知科研秘书及项目申请人,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到集中受理地点(分两个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科研秘书)进行更换(更换人必须为项目申请人本人或助理,并做好登记);
5、科技处寒假期间仍接受咨询,面上、青年项目一般问题请直接向科研秘书咨询,杰青、优青、重大、重点项目请提早策划,并告知科技处。
咨询联系人:
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李荔敏(联系电话:2181680寒假期间转接手机
邮箱:)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6年1月11日
附件、厦门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组织工作进度表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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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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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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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厦门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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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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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公布“专家申报指导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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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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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通过各学院、研究院科研秘书向科技处获取申请账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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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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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对本单位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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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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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17:30前收到各学院、研究院提交的申请书纸质材料及清单(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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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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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在线确认申请书、进行人员情况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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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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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申请书整理、排序、盖章、问题申请书更换(3月10-11日翔安校区、3月12-16日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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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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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纸质申请书报送至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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